湘潭理工学院2026年专升本招生考试考生须知
来源:湘潭理工学院 发布时间:2026-04-15

湘潭理工学院2026年专升本招生考试考生须知

各位考生好!

欢迎报考湘潭理工学院。根据湖南省教育厅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,为组织做好我校2026年专升本考试工作,维护社会和校园和谐稳定,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参考,现将我校2026年专升本考试考生须知告知如下:

一、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材料准备 

(一)考试时间:2026年4月18日

科目一(大学英语):8:00-9:30

科目二(大学语文/高等数学):10:30-12:30

科目三(专业综合):15:00-17:30

(二)考试地点

考试区域:湖南省湘潭市九华经济开发区船形山路湘潭理工学院。其中考场设在第二教学楼,个人物品放置处设在第三教学楼(第二教学楼对面)。考生须先将个人物品放至第三教学楼,再前往第二教学楼考场进行安检入场。

考场路线、考场号和考场平面图将在考场入场口设有指示牌和平面布置图引导。

(三)参考须准备的材料

1.本人有效身份证件;

2.《准考证》。

如未能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《准考证》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,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。

(四)流程及要求

1.入校流程

考生从湘潭理工学院南门或西门(靠近地铁口)进入,进入考试楼栋之前必须在楼栋前的指定地点存放个人物品。

2.具体要求

(1)考试当天不佩带手表(含机械、电子等)、饰品;书包、书籍报纸、草稿纸、涂改液、修正液(带)等各类物品放在考室外面的“小件物品放置处”。考试当天,考生物品如有遗失,概不负责。

(2)出示准考证、有效身份证件(身份证、由公安部门盖章并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,电子身份证不能参考)核实考生身份,有序进校,避免拥挤,按照指示标识前往考试区域。

(3)进入考试楼栋前,考试当天07:00开始到指定地点按指示标识存放个人物品,各种通讯工具(如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、传送设备等)、智能穿戴设备、计时设备、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、摄影摄像设备、管制器具等物品一律禁止带入考试楼栋。

(4)考生进入考室时只能携带透明考试工具包、2B铅笔、0.5毫米黑色签字笔、直尺(尺面只能印有长度计量单位标识、无其他数学符号公式等)、圆规、三角板(尺面只能印有长度计量单位标识、无其他数学符号公式等)、垫板、无缝套橡皮,无须携带计算器。

(5)2026年4月18日上午第一堂考试结束后,考生必须出考室,但不得出考试楼栋,可在走廊休息,不准吸烟,不准喧哗,请注意保持安静。

(6)考生考试结束后按考试工作人员指令有序离场,不得在考室、考场内逗留,避免不必要的聚集。考生在入场、候考、考试和离场等环节要积极配合本考点工作,因不服从本考点安排而影响考试的,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。

二、用餐安排

考生用餐可选择自带(没有加热等服务)或在我校食堂就餐,食堂可通过支付宝、微信等扫码支付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(一)考生请自行从“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”下载并打印准考证,仔细阅读《准考证》上的有关内容及注意事项,准备好考试用品和相关证件;

(二)所有考生及家长车辆考试日不得进入校园,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,以免影响考试;

(三)开考前30分钟,考生凭准考证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场安检。考试开始后迟到15分钟者一律不得入场,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离场;

(四)考生除携带2B铅笔、黑色字迹签字笔等必要的考试用品外,严禁携带任何文字资料、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、电子存储设备以及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场;

(五)考生入场后按准考证考场号找到相应的考场,完成安检后对号入座,将准考证等证件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核验。考生领到试卷后,应立即核查试卷与自己报考的科目是否相符,并检查试卷是否有重印、漏印、字迹不清等印刷质量问题或缺页现象。如有,须立即报告监考人员,否则在开考一段时间后,考生如发现上述问题,由此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;

(六)考生领取试卷后于正式作答前须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填写本人姓名、准考证号等信息。凡因漏填、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,由考生自行承担;

(七)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。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。不准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;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,继续作答的,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。坐在座位上等候监考人员查收无误后,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离开考场;

(八)在考场内和休息区域须保持安静,不准吸烟,不准喧哗,不准交头接耳,不准夹带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、答题纸,不准将试题、答题纸或草稿纸带出考场等;

(九)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,具体考试时间以三铃四哨为准。

(十)考生考试结束后按考试工作人员指令有序离场,不得在考场内逗留,避免不必要的聚集。考生在入场、候考、考试和离场等环节要积极配合本考点工作,因不服从本考点安排而影响考试的,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。

 

 

湘潭理工学院教务处

2026年4月15日